80%的老板都搞错了!注册公司时,认缴和实缴到底有什么区别?哪个更好?
来源:未知来源 时间:2022-09-22浏览次数:1863次
注册资本可能是不少创业者遇到的第一个难题:到底是认缴好还是实缴好?快来跟小天一起看看吧!
注册资本
小天说
不是所有公司都可适用认缴制,金融类公司、典当行、劳务公司、募集式股份公司等都不适用认缴制。
认缴制可以
加速到期是什么?
注册资本能使用么?
认缴注册资本加速到期,是指当股东认缴的出资款的出资期限暂未届满,但公司无法清偿到期债务,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或者债权人请求股东提前履行出资义务,而可能使认缴股东所认缴注册资本加速到期,须提前履行出资义务。
那么,什么情况下会有加速到期的情况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三条的规定,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但是一般的司法实践中,公司债权人以公司资本显著不足为由,要求出资期限尚未届满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通常不会得到法院支持。
因为公司出资信息已经过企业信息公示平台的公示,在公司相关信息已披露的情况下,债权人仍决定与该公司从事该交易的,即使存在公司资本显著不足的情形,亦不能以此为由认定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从而要求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公司解散时,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均应作为清算财产。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包括到期应缴未缴的出资,以及依照公司法第二十六条和第八十条的规定分期缴纳尚未届满缴纳期限的出资。
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主张未缴出资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综上所述,当公司资不抵债时,出于保护投资人权益的考虑,公司债权人无法请求注册资本的实缴义务加速到期;但是当公司主动解散或因破产而被动解散时,股东关于注册资本的实缴义务会被加速到期,未届满缴纳期限的出资也应完成实缴。
公司注册资本可以使用吗?可以,但是有条件:
1.公用
公司注册资本一般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发放人员工资、进货、买办公用品等等,这些行为都是可以的。但一定要注意,必须开具相关发票。
2.私用
虽然说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自己,整个公司都是自己的,注册资本也是不可以随便取出来供个人使用的。
总的来说,公司注册资本可以使用,但最好是只作为公司的支出支用。
还有一个概念,叫做抽逃出资。
什么意思呢?举个例子:
比如注册一个100万的公司,公司成立后,就把这100万注册资本从公司基本户上划走,且公司账目里面也没有做账,即为抽逃出资。
抽逃出资的后果是什么?
抽逃出资的后果主要体现在企业年检上,每年的三月初到六月底参加公司年检的时候,一般是无法通过的,而且,股东未按章程约定完成实缴义务,也会面临违约责任及相应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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