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宣!税务总局局长:金税四期,12月31日前基本完成开发!更重磅的是……
来源:未知来源 时间:2022-11-07浏览次数:755次
刚刚!王军局长宣布“金税四期”将于今年年底完成!并建成纳税人“一人式档案”!即日起,纳税人要抓紧自查了!
官宣!金税四期年底完成!
划重点!!!
1、建设以纳税人端服务平台、税务人端工作平台和国家经济治理参谋端平台为主体,覆盖全部环节、全部流程、全部纳税人缴费人、全部税务人的一体化应用平台,实现各类征管系统有机融合,推动征管效能倍增,有力有效服务国家宏观经济决策和治理。
2、搭建个人所得税信息云平台,将来自不同部门的纳税人身份、单位、家庭、个人收入等数据一体融合,建成全国个人纳税人“一人式档案”。实现了从“人找数”填报到“数找人”确认的转变。
3、改变以往税收征管领域业务部门“各自为战”的状态,坚持“多兵种合成作战”,提升税收征管效率。
4、中国税务部门正在开发“金税四期”(智慧税务),今年年底将基本开发完成。
严征管!业务全面监控!
金税三期,实现了对国税、地税数据的合并及统一,其功能是对税务系统业务流程的全监控。
而金税四期,不仅仅是税务方面,还会纳入“非税”业务,实现对业务更全面的监控。同时搭建了各部委、人民银行以及银行等参与机构之间信息共享和核查的通道,实现企业相关人员手机号码、企业纳税状态、企业登记注册信息核查三大功能。
王军局长在第50届亚洲税收管理与研究组织(SGATAR)年会上的发言,并对“金税四期”的实践和愿景规划做了进一步的阐述。概括起来讲,就是围绕构建智慧税务这一目标,着力推进“两化、三端、四融合”。
这就意味着,企业更多的数据将被税局掌握,监控也呈现全方位、立体化,以后想在税务上动“歪脑筋”更加行不通了。
注意!9月27日起
这7种避税方法查到必罚!
一、买发票
有些企业一缺成本费用,就想到了买发票,殊不知,你省的那点税,还不够罚款的。
且买发票属于虚开发票,搞不好还会背上刑事责任。
即使你走了账,签订了合同,货物流却没办法一致,一查一个准。
二、对开发票、环开发票
对开、环开发票,说白了,就是基于没有真实业务的情况下,我给你开,你给我开或者再加个第三方。虽然它们都是闭环抵扣,最终未少缴税,但递延了纳税,行政法上还是会按虚开发票处理。
用上述方法“避税”的企业,要注意了,一旦被查,不但你的进项要转出,你开出去的发票也要缴税,还要面临巨额罚款,真真是得不偿失!
三、故意用现金/个人卡发工资
有些公司为了避税,故意用现金/个人卡发放工资,一旦被查,明眼一看账务就是有问题。现在都什么时代了,还发现金,用这种方法避税,不就等于说公司有问题吗?
注意以下9类交易容易被稽查
四、用现金收支货款
有些企业自认为很聪明,虚开发票,对方不打款,直接填写收据入账,自认为账都做平了,就万事大吉!我就很好奇你账上的钱是怎么平掉的,用现金发工资还是用现金平借款?
一旦被查,频繁用现金收支款或存在大额现金收支款,这就不只涉及虚开发票了,还有可能牵扯出少缴社保、少缴个税等一连串问题,罚款必不可少,责任人还有可能锒铛入狱。
五、到处找发票抵税
有些企业为了少缴税,还真是把“避税”用到极致。
比如:员工工资7000元,其中2000元必须拿票来领工资,长期以往,你公司的费用不会异常吗?
六、大量员工个税零申报
有些公司为了避税,个税长期零申报,员工工资以前都是3500元以下,现在倒提高了,都在5000元以下,永远都是跟着个税起征点走,不查你查谁!
七、代缴社保
一些企业为了少缴税,就帮人代缴社保,一是,企业可以光明正大的做工资抵税(代缴社保人的工资一般采用现金形式平账);二是,代缴社保还可以收点手续费。
在这我只能说,一旦被查,不但涉嫌偷税,还涉嫌骗保,那时候不仅仅是罚款那么简单了,还会面临刑事处罚。
金税四期即将到来!
企业该如何应对?
金税四期要来了,企业应当从以下4个方面及时自查,未雨绸缪!
1、增值税
主要从进项税和销项税两个方面进行自查,共涉及56个风险点:
2、企业所得税
主要从收入、成本费用等方面进行自查,共涉及54个风险点:
3、个人所得税
主要从是否依法扣缴、代扣代缴等方面进行自查,共涉及12个风险点:
4、其他税种
包括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三个税种,共涉及9个风险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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