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春节临近,浙江省人力社保厅等4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企业稳工稳产并开展对留浙过年省外员工温暖关爱行动的通知》,加强对留浙过年省外员工的生活保障,推动经济实现开门红。
切实做好重点企业重大项目重大工程稳工稳产
各地要鼓励重点企业、重大项目、重大工程不停工、不停产。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对重点企业、重大项目、重大工程的各类要素保障和服务。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送温暖、送政策、送服务”活动,引导和鼓励企业员工、重点项目建设者自愿坚守岗位、就地过节。
订单较多、生产任务较重的企业,要根据实际充分利用现有产能和春节假期,调度增加一季度生产安排,提升产能利用水平。
加强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建设调度。各地要组建春节期间项目施工保障小组,做好春节期间施工项目的建筑材料、民爆物品供应及运输和施工企业用水用电等协调服务保障,为项目春节期间连续施工创造条件。各地要强化元旦春节期间劳动用工指导和服务,深入基层和企业,指导企业合理制定错峰放假和调休计划,灵活安排职工在岗培训,落实好工资、休假等待遇保障,切实为留浙过年省外员工解决实际困难。 要结合疫情防控处置和企业生产实际,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鼓励企业通过发放留岗红包、过年礼包、改善工作和生活条件等方式,吸引外地员工就地过年。当地政府可结合实际,对春节期间留工的企业,按外省籍参保员工每人不低于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补助。省里结合国家政策对财力有困难的县(市、区)给予一定支持。 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走访慰问活动,向就地过节坚守岗位的员工送去党和政府的关心关爱。各地可结合实际向留浙员工发放消费券,组织开展各类文化惠民活动,当地国有景区、场馆、场所对留在本地的省外员工及家属免费开放,鼓励民营景区、场馆、场所打折优惠,对热点景区开展预约引导有序参观,丰富员工节日生活,努力让留浙员工暖心、安心、舒心,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 支持阶段性用工需求量较大的企业与富余员工较多的企业开展余缺调剂。强化监测跟踪,及时掌握劳动力流动和企业用工变化趋势,对缺工比较严重的企业实行清单式管理,安排专人跟进帮扶。 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落实社保费缓缴、社保补贴、培训补贴等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政府有关部门要统筹做好生产要素保障工作。完善应对疫情和极端天气应急预案,指导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处置,组织好节日期间的物流运输,协助企业备足备好生产原料、防疫和医药物资。加强与供电、供水、供气、供热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保障各类要素稳定供应。
各地要提前谋划、关口前移,制定工作预案,对节后返岗招工可能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做好充足准备。充分利用大数据,及时掌握企业开复工和员工返岗情况。
深化“十省百市千县”省际劳务合作,省市县三级联动,主动对接劳务输出大省,引导员工安全有序返岗,同时结合实际组团赴省外开展招聘活动。 要协调交通部门,做好节后交通组织,保障运力供应,可针对员工来源地较为集中地区无法及时返岗的情况,开展点对点接返服务,对企业支出的包车费用,各地可给予不低于50%的补助。对跨省就业的脱贫人口按规定发放一次性交通补助。 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招工中的作用,对为企业新引进5名员工以上的服务机构,可按每人不低于5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各地要精心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等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加大农民工、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力度。强化数字赋能,依托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应用场景,实施精准帮扶。
坚持招聘活动线上线下相结合,加大远程招聘、直播带岗等方式推广力度。充分发挥各类零工市场、兼职调剂平台作用,拓展岗位归集发布、求职招聘对接等功能,为劳动者提供更多灵活就业机会。
大力推进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加强纠纷处置和隐患排查,确保企业职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确保春节前农民工欠薪问题“双清零”
进一步畅通劳动保障维权渠道,全面落实“一地投诉、全省联动”机制,开展欠薪问题集中接访活动,线上线下同步化解各类欠薪纠纷。
落实属地政府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加强源头稳控和多元化解,落实风险防范预案,把不稳定因素和群体性事件苗头解决在萌芽、化解在基层。
各地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做好企业稳工稳产并开展对留浙过年省外员工温暖关爱行动作为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工作举措抓实抓好,明确工作责任,加强部门协同,正面宣传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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