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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扣勾选这样操作!

来源:未知来源 时间:2023-05-05浏览次数:1008次


最近,有小伙伴提问,在登录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时会自动跳出如下提示:



其实呀,说明你们企业是试点纳税人,这个时候,发票的抵扣勾选,要到电子税务局进行操作。具体看过来:



自2023年3月28日23时起,试点纳税人可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使用发票用途确认、风险提示、信息下载等功能,不再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使用上述功能。


一、抵扣类勾选操作步骤

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对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进行归集,纳税人如需将凭证用于抵扣勾选应当通过本功能进行操作。

登录浙江省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功能菜单依次选择【税务数字账户】-【发票勾选确认】-【抵扣类勾选】,如图 1所示。【抵扣类勾选】功能初始化页面如图 2所示。


图1 抵扣类勾选功能路径


图2 抵扣类勾选初始化页面


(一)抵扣勾选

1.发票勾选

勾选状态选择“未勾选”,根据需要输入或选择相关查询条件,然后点击【查询】按钮,则在勾选操作区显示符合查询条件的发票,如图 3所示。管理状态为“疑点发票”的发票显示黄色,企业勾选该类发票时系统将进行相应提示,请谨慎勾选。


图3 未抵扣发票勾选界面

选择要勾选的发票信息,点击【提交勾选】按钮,如图 4所示,点击【确认】后提示提交成功即完成操作。


图4 抵扣勾选-发票提交勾选提示信息

2.发票撤销勾选

勾选状态选择“已勾选”,在查询条件区,选择勾选日期的范围,点击【查询】按钮,可查询当前税款所属期已勾选的发票,如图 5所示。勾选要撤销的发票信息,点击【撤销勾选】按钮,提示提交成功即完成操作。(处理完成该发票,该发票就转变为未勾选状态)。


图5 抵扣发票-撤销勾选页面

3.导入/导出

点击【清单导入勾选】按钮,将【发票抵扣勾选导入模板】文件下载到电脑本地。

纳税人将编辑好的模板文件通过【清单导入勾选】按钮进行导入。

纳税人可以点击【导出】按钮,将明细信息文档下载到电脑本地。

4.代开农产品录入

针对税务机关税控系统代开的农产品发票,增加代开农产品发票勾选录入功能,纳税人在抵扣勾选前如有需要进行抵扣的农产品代开发票,可通过该功能采集可抵扣的农产品部分发票金额,录入后系统校验带出已经存在的代开专票数据、免税普通发票数据,允许纳税人根据票面金额、9%扣除率,自主填报有效抵扣税额。

点击“代开农产品发票录入”,进入代开农产品发票录入界面。如图 6所示。


图6 代开农产品普通发票录入界面

点击“添加行”,录入发票代码、发票号码,系统通过校验输入的信息,自动带出发票相关信息,再根据需要录入农产品部分金额、农产品部分税额。如图 7所示。


图7 手工录入代开农产品普通发票信息

如果需要继续添加其他发票,可点击“添加行”录入下一张发票的信息。

如果需要删除某张发票,可点击该发票所在行对应的“删除”。

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确定”,系统弹出提示信息,点击“确认”后返回抵扣勾选界面,可对该发票进行勾选。如图 8所示。


图8 抵扣勾选界面

(二)用途确认

依次点击【税务数字账户】-【发票勾选确认】-【抵扣类勾选】-【统计确认】,【统计确认】界面如图 9所示。


图9 统计确认功能界面

如果当前税款属期还未生成勾选结果的统计报表,纳税人可点击“申请统计”按钮进行统计。申请统计提交后系统将对纳税人勾选结果进行实时统计。如图 10所示。



图10 统计页面

核对统计数据无误后,需对统计表进行确认,点击【统计确认】按钮,出现弹窗提示。如图 11所示。


图11 确认提示

点击“继续”后,弹窗消失,输出结果,下方按钮变为“撤销确认”。如图 12所示。


图12 统计结果

二、抵扣类勾选常见问题


1.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抵扣类勾选业务”模块包括哪些功能?

“抵扣类勾选业务”模块包括抵扣勾选、农产品加计扣除勾选、不抵扣勾选、变更税款所属期等功能。


2.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抵扣类勾选业务”模块中增值税扣税凭证不得进行用途勾选的有哪些?

下列增值税扣税凭证不得进行用途勾选:

(1)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

(2)已作废的发票;

(3)之前所属期已确认用于其他用途的发票;

(4)已用于冬奥会退税的发票;

(5)已全额冲红的发票;

(6)其他。


3.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发票被部分红冲后,是否可以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进行抵扣勾选?

可以,可勾选抵扣的税额为原发票票面税额与所红冲的发票税额之差。


4.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抵扣类勾选业务”模块勾选增值税扣税凭证时间范围是什么?

试点纳税人可勾选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开具时间范围为2017年1月1日至本次勾选增值税所属期的最后一日。


5.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注销勾选业务”模块的作用是什么?

试点纳税人需要注销时,可以通过此模块对注销当期未勾选的发票进行勾选。


6.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中进行发票抵扣勾选确认后,未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可否撤销?

可以。若试点纳税人需对“已勾选(抵扣)”发票的状态进行调整,只需选中“已勾选(抵扣)”的发票,点击“撤销勾选”即可。


7.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用途确认”模块的作用是什么?

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用途确认”模块是供试点纳税人将勾选的发票用于申报抵扣、出口退税等用途确认,并对发票数据进行归集、实时统计。


8.发票用途确认后需要注意什么?

一是试点纳税人进行发票用途确认后,将锁定当期勾选操作,如需继续勾选,可通过用途确认撤销后再继续勾选。二是发票为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的,无法进行用途确认。


9.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发票用途确认”模块中的汇总展示信息提醒功能,能否查看明细数据?

可以查看明细数据。例如:其中的“红字发票提醒”子模块,可查看红字发票明细清单,也可根据开票日期查询历史月份的红字发票明细;“上游风险企业提醒”子模块,可查看上游风险企业信息、上游风险企业开具的发票信息;“取得不得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提醒”子模块,可查看不得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信息,在详情页可查看货物信息。


10.试点纳税人错误确认发票用途后,税务机关如何帮助纳税人进行修改和更正?

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确认发票用途后,如果出现发票用途确认错误的情形,税务机关可为纳税人提供规范、便捷的更正服务。

试点纳税人将发票用途误确认为申报抵扣且已申报抵扣后,如果要改为用于申报出口退税或代办退税,试点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更正。主管税务机关在核实确认相关进项税额已转出后,为试点纳税人调整发票用途。

试点纳税人将发票用途误确认为用于出口退税、代办退税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更正。如试点纳税人尚未申报出口退税,经主管税务机关确认后,可将发票信息回退至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试点纳税人可以重新确认发票用途;如果试点纳税人已申报办理出口退税,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

来源:福建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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